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宣传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市直机关中开展争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标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鞍山市总决定,大力开展争当“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标兵活动。
本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深度融入“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突出正向激励主基调,突出倡导性、引领力,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促进鞍山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
本次活动突出特色,注重效果,努力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二是与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相结合,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担当新为使命,展现新作为。三是与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宣传弘扬新时代辽宁精神活动的通知》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在鞍山振兴发展中走在前,做表率。四是与落实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行动相结合,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五是与省总十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为加快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六是与市总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实际相结合,持续推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
.
版权所有:辽宁省总工会 |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 邮编:110832 | 电话:22581001
Copyright 2018 all China.LN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s.All rights reserved
安卓版客户端
苹果版客户端
辽宁省总工会
工会就业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