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省提高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发布。此次提标,我省确定了城市低保特困标准平均提高5%,农村低保特困及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提高7%。新的保障或补助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目前,全省各地低保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从城市低保标准来看,高标准的每月690元,低标准的每月485元;从农村低保标准来看,高标准的每年7800元,低标准的每年3808元。为推动各地保障水平均衡协调发展,本次提标,对各地低保提标调增幅度实行分类指导,原标准高的地区增幅小些,原标准低的地区增幅大些,以逐步缩小地区之间保障标准差距。提标完成后,预计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将由去年的每月592元提高到622元以上,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将由去年的每年4659元提高到4985元。全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将达到低保标准1.3倍以上。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继续分4档,每月将分别达到541元、506元、470元、433元。
据悉,我省正通过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精准救助。按照新标准,全省各地已对新申请对象按新标准进行审批。对已在册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将按新标准重新核算低保金和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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