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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2025)辽工询比采购第005号]
致各供应商:
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消防报批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消防报批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2采购人: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为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消防报批提供专业服务,包括消防设计文件审核申报和消防设施专项检测的服务,并对装修工程竣工后消防验收申请等事项的报批指导及政策咨询服务,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消防法规要求。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
1.5采购项目控制价: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1采购范围:
① 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装修设计图纸,完成消防设计文件的规范化整理、审核资料汇编,并报送具备国家认可资质的审图机构进行专业审核,确保通过审核并取得正式的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文件;
② 装修工程竣工后,协助采购人系统整理消防验收全套资料,委托具备法定消防检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设施专项检测,确保获取合格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③协助采购人做好消防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确保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取得消防设施专项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2.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年修订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 51 号)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消防规范、标准及双方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服务,确保所有报批文件合法有效,顺利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验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或消防设施检测或消防工程咨询等相关内容。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2年(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若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2年,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确保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履约能力。
3.1.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至少1项符合以下条件的业绩:① 单项合同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报批服务业绩;② 单体装修面积5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消防相关服务业绩包括“消防设计文件审核申报服务、消防验收申请代理服务、消防设施检测委托服务” 等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的服务类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服务内容、金额/面积、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缺一不可)。
3.1.4信誉要求:
①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查询网址、投标人名称及信用状况,确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②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企业基础信息及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确保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内)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近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需能清晰显示查询结果(无相关记录需标注“无结果”)。
3.1.5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 近3年内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因自身原因导致服务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指定邮箱(LNSSCL@126.com)发送申请邮件,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消防报批服务】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附件需包含以下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 营业执照副本;
② 相关资质证书(若有);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确认单。
4.3 采购文件发放:采购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邮件后24小时内,通过邮箱向申请人发送《询比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注意查收并及时反馈。
4.4 采购文件费用:免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11楼会议室。
5.3 变更通知: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投标截止时间或递交地点,采购人将提前24小时通过邮箱及电话方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5.4 递交要求:
①响应文件需采用密封包装,密封袋外需清晰标注“项目名称: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消防报批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采购编号:(2025)辽工询比采购第005号;供应商名称:XXX;于2025年12月16日13时30分前不得启封”等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等其他方式;
③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以响应文件实际到达指定地点时间为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 开启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即2025年12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启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11楼会议室。
6.3 参与要求: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参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便核查身份。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及后续评审结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通知》将通过辽宁省总工会网站(//m.doksuz.com)公开发布。
8.1 采购文件澄清: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如对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在2025年12月12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提出澄清申请,申请需明确标注“项目澄清-疑问内容”。逾期提出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2 采购文件修改: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通过邮箱统一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内容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以邮件形式回复确认(格式为“XXX公司已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已收到。
8.3 保密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过程中获取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及采购文件内容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8.4 图纸查阅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00-15:00
图纸查阅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8号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024-22581073
电子邮件:LNSSCL@126.com
特此公告
辽宁职工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